羽翮 发表于 2008-9-15 15:03

远景论坛关于会员行为准则之补充条例(0809版)

关于会员人身攻击的相关处罚条例1、发帖、回帖或站内信对其他会员指名或者不指名进行嘲讽的,经举报或者被相关版主发现的,则对违反条例者予以每次扣除PBB50、同时警告一次的处罚;

2、发帖、回帖或站内信对其他会员指名或不指名辱骂的,经举报或者被相关版主发现的,则对违反条例者视情节轻重禁言7~30天;

3、通过发帖、回帖或站内信故意挑发会员,引起5楼以上相互攻击的,挑发者永久禁访,参与攻击者永久禁言。

4、会员受到人身攻击请勿回 骂对方,应当在违规举报区举报或者通过站内信告知版主、超版处理。

5、会员受到攻击之后回 骂对方的,同样视为人身攻击,依照上述条款处理。

6、带有强烈挑衅意味的回复或主题引发会员相互攻击的,发帖会员禁言30天。

7、对于某些软件的评论应该得当,无论何种原因都应当与相关版主或者管理员取得联系以解决问题,如单方面出言挑唆、辱骂、变相辱骂发帖者或者回复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禁言到禁访不等的处罚。

8、对于举报以上违反规定者的会员,将予以10PBB的奖励。

9、对于可能存在的上述规定无法约束的不良影响将有相关版主根据情节恶劣程度自行处理,并将后果上报至违规处理意见区。

为了使远景更好的成为大家交流技术、互通友谊的平台,请各位会员理智表述个人见解,相互尊重,不要人身攻击,违反者将依照本条例严肃处理!希望广大会员不要以身试法,文明发帖,文明回复。



关于会员发布广告的相关处罚条例1、广告贴一经举报发现,发帖会员永久禁访!

2、广告性质不是十分明显的疑似主题或者疑似回复,相应板块版主或者超级版主将给与警告,会员须在受到警告站内信之后24小时内回复相应版主或者超版,进行解释,逾期没有回复或者解释不足以使相应版主或者超版相信的,将被永久禁访!

3、经常发布广告的会员已经查实将会被删除所有ID,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封IP或者IP段。

各个论坛都是不欢迎广告贴的,请各位会员珍惜手中ID,不要发布广告或者有此类“擦边球”行为,干净的论坛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远景论坛感谢各位会员的支持!






远景超版羽翮于2008年9月15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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