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用户要求退预装Vista系统遭到拒绝

2009-12-8 08:45| 发布者: ____JJ| 查看: 2047| 评论: 2

邬先生网购一款联想笔记本电脑 后,认为预装的Vista系统不好用,遂按电脑安装时的协议要求退Vista系统,但遭到拒绝。联想方面声称,此前没有退还系统的先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 定。但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郎丹柯表示,联想拒退涉嫌违约。

  昨天上午,记者在ca315维权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帖子称,一网 友购买了联想电脑,欲退还预装Vista系统时遭到联想拒绝。记者随后联系上发帖的福建网友邬先生。他称,10月,他花5199元网购了一款联想笔记本电 脑。拿到电脑后,他觉得Vista系统不好用,就想退掉。第一次开机时,出现了两个协议条款,第一个协议是微软的,注明“如果不接受条款,请不要使用该软 件,应与制造商或安装商联系,了解有关退换商品以获得退款的规定”。第二个条款是联想的,有“如果已获得软件产品并支付了许可费用,请将软件产品退还其提 供方,以获得相当于您已支付金额的退款”等内容。

  邬先生称,他第一次接触联想后对方表示可延长保修期。第二次接触 时联想告诉他,系统需以成本价退。第三次接触时联想又称,经研究决定不退系统。联想一位负责解决中南区投诉的王小姐告诉他,微软的协议是让消费者了解安装 商退换商品的规定,但联想方面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联想的条款对应的是计算机的使用权,其中的软件是指联想的软件,并不包含Vista系统。

联想的反复让邬先生很难接受。他表示,协议里并没有明确说明软件是指什么,出了问题联 想就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属于不负责任。昨天记者联系上王小姐,她表示,联想方面的确没有退系统的规定,不单独退预装系统。联想笔记本随机带Vista 系统,消费者购买时选择这款机器,就表明认可了。针对邬先生所称3次答复,她称,联想从未说过可以退。昨晚联想方面表示,他们正在与消费者联系,尽力解决 消费者的问题。

  对此,市消协投诉部主任郎丹柯表示,如果电脑协议上确如邬先生所 称,他就有权利要求退换系统。如果商家拒绝退款,则属于违约,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但他同时表示,由于系统价格是厂家和商家内部交易的,因此很难确 定其价格。商家不可能按市场价退货,消费者很难提供其价格依据,商家所说的成本价也很难让消费者认可。因此,到底该以什么价格退货就无法确定。他表示,既 然商家表示可以退系统,就应该明示预装系统的价格。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刘永效律师表示,微软公司的协议声明可以视 为对消费者的一种保障。消费者支付的电脑价款,已经包含了预装系统的费用,所以作为安装商的联想公司应当退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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