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诉腾讯终审:360律师要求腾讯赔偿1.5亿元

2013-11-26 10:52| 发布者: pcBeta| 查看: 2054| 评论: 13|来自: 新浪科技

摘要: 11月26日上午消息,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于今日上午九点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360方面请求最高法院撤销广东高院此前的判决,要求判令腾讯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360经济损失1.5亿元。 360律师在庭审现场由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所涉问题比较 ...

11月26日上午消息,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于今日上午九点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360方面请求最高法院撤销广东高院此前的判决,要求判令腾讯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360经济损失1.5亿元。

360律师在庭审现场

360律师在庭审现场

由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所涉问题比较复杂,为保证庭审高效顺利进行,法庭在11月19号已经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对对方提交的新证据进行了质证;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本庭初步归纳了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并请双方当事人围绕着争议焦点进行相应的准备。

所以今日庭审直接进入法庭调查阶段,360首先陈述上诉的请求、事实及理由。

360律师主张根据《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如果达到了二分之一可以推动经营确定市场地位。360称一审认定显示,包含非综合性产品的使用时间,2009年到2011年,被上述人在中国大陆同一产品市场份额一直在88%到90%之间。

360方面强调,即使按照一审法院观点,认为相关产品包括及时通讯、微博和社交网站,腾讯QQ的市场份额也接近80%。

据此,360给出上诉请求为

1、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粤高法民三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即(1)判令两被上诉人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限定QQ软件用户不得和奇虎公司交易、在QQ软件中捆绑搭售安全软件产品等行为;(2)判令两被上诉人连带赔偿奇虎公司经济损失1.5亿元;(3)判令两被上诉人向奇虎公司赔礼道歉;(4)判令两被上诉人承担奇虎公司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100万元。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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