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打击电话“黑卡” 严查一人5张手机卡

2015-1-6 08:38| 发布者: xchtl| 查看: 5649| 评论: 12|来自: sohu

摘要:   1月6日消息 ,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新入网的手机用户必须实名,未实名老用户重点核查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手机卡的用户。  所谓电话“ ...

1月6日消息 ,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新入网的手机用户必须实名,未实名老用户重点核查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手机卡的用户。

所谓电话“黑卡”是指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

工信部主要要求如下:

1、停止人工录入。自2015年2月1日起,基础电信企业(电信、移动、联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虚拟运营商)各类营销渠道在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应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联网比对等有效技术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实现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停止人工录入方式。

2、二代身份证识别提升技术含量。2015年9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类实体营销渠道要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在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通过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通过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

3、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用户重点核查。2013年9月1日前入网的未实名老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在为其办理新业务、更换电话卡时依法要求其进行补登记。电信企业要对以同一身份证件在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等用户为重点,通过核验登记信息、回访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4、侵犯个人信息隐私罚款1-3万。工信部将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护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按照“谁委托,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毁损或者丢失。对违反这些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向社会公告;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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