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两名创始人将抛售44亿美元股份

2015-2-14 15:52| 发布者: xchtl| 查看: 6990| 评论: 26|来自: 腾讯科技

摘要: 最新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文件显示,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将抛售约44亿美元的谷歌股份。截至2015年1月30日,布林和佩奇持有谷歌约4460万股B级股,以及4460万股C级股。根据新的交易计划,他们将分别出售200万股B级普通 ...

谷歌两名创始人将抛售44亿美元股份

最新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文件显示,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将抛售约44亿美元的谷歌股份。

截至2015年1月30日,布林和佩奇持有谷歌约4460万股B级股,以及4460万股C级股。根据新的交易计划,他们将分别出售200万股B级普通股(在出售后立即转换为A级股),以及200万股不含投票权的C级股。

在交易完成后,他们合计将持有谷歌4060万股B级股,以及4060万股C级股。

由于谷歌股价目前约为550美元,因此总共出售的800万股股份价值将约为44亿美元。文件中并未明确指出,布林和佩奇将于何时出售这部分股份,但他们承诺将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出售,以避免对市场造成太大影响。

即使佩奇和布林出售了价值44亿美元的股份,他们仍将保留对谷歌的大部分控制权。在这笔出售之后,他们仅持有谷歌11.9%的A级流通股和B级普通股,但仍掌握着52%的投票权。

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由于谷歌采用了两级的股权结构。B级股主要为布林、佩奇,以及谷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持有,其投票权是A级股的10倍。因此,这样的B级股通常被称作“超级投票权”股份。(谷歌于2012年引入的C级股不包含任何投票权。)

目前,许多科技公司都采用了两级的股权结构,例如Facebook、LinkedIn和Box等。不过,在2004年上市时,谷歌是最先引入这一模式的公司之一。

投资者容忍这样的股权结构并不多见。在这种结构下,尽管公司已经上市,但公司内部人士仍将有着巨大的控制权。在谷歌之前,采用这种股权结构的主要是由家族运营的媒体公司,例如《华尔街日报》和《纽约时报》,而这些媒体公司这样做的理由是维护新闻制作的独立性。

谷歌在2004年的S1文件中已经指出了这一点:“我们制定的公司架构是为了维持长期稳定性。投资谷歌意味着你对谷歌团队,尤其是谢尔盖和我以及我们的创新方式,长期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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