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报道, 苹果在欧盟地区的 iTunes 商店, 推出 14 天无理由退款服务, 适用于音乐, 应用等数字内容. 换言之, 欧洲的任何顾客都可以在购买 iOS 应用的 14 天以后, 无理由获得退款. 但是这样, 也引发了媒体对该服务被滥用的担忧. 不过苹果行动很快, 证明媒体的担忧是多余的. 根据一名 "以身试法作大死" 的用户汇报, 他以为这是苹果允许 "试用" iOS 软件, 于是就花费 40 美元下载了一些 iOS 软件, 使用了一段时间以后, 他要求退款. 苹果很快察觉异样, 不仅只退款 25 美元, 还在该用户购买新 iOS 软件的时候, 在 iTunes 商店里弹出警告, 要求他 "确认" 自己放弃 14 天无理由退款的权利. 也就是说, 这名用户以后再买新的 iOS 软件, 则不能享受 14 天无理由退款服务. |